发布时间:2024-03-15 14:46:45
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适用于烟风道风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提出的是***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提供符合本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和国家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版本的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后2周内,按本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确认。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卖方必须予以解决。
卖方的产品在同类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1~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
本工程采用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包括分包设备), 编制深度至设备级,管道系统需编至阀门、滤网、仪表及管线。卖方对所投设备的电厂标识代码的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所有技术资料语言为中文和中俄文对照两种版本。KKS编码设计原则由买方提供。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卖方提供的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
如业主方有特殊要求,卖方有责任和买方共同与业主进行技术谈判,并根据三方意见修改设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数据发生变化,或应业主要求而提出补充要求。买方如有遗漏,卖方有责任予以补足。并承诺不发生商务合同变动。
如因卖方所负责的水泵及其附属、辅助设备和附件的选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电厂无法正常投产,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经济地运行并不能满足性能要求,卖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卖方严格按照文件的表格填写技术数据,不随意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卖方的设备在表格中没有列出,则在表格最末尾增加,且注明。
对于进口设备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所有技术资料语言为中文和中俄文对照两种版本
本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作为合同文件的附件,与合同文件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设备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泰州华业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品中所涉及到的规范和标准均采用***版本。